晶瑞电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 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