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及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2023 年 7 月 3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关于晶瑞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 020057 号)、《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 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5 号)(以下统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 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 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中所提出的问题 逐项落实、深入核查,并作出说明与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6 月 20 日、2023 年 7 月 5 日、2023 年 8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