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_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 行上市审核机构对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 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请对以下 事项予以落实: 发行人最近一期收入为 62,812.06 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 3,236.73 万元,分别同比下降 33.38%和 59.75%,主要系部分产 品价格下降。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1,535.00 万元, 拟投向年产 2 万吨γ-丁内酯(GBL)、10 万吨电子级 N-甲基吡咯 烷酮(NMP)、2 万吨 N-甲基吡咯烷酮回收再生及 1 万吨导电浆项 目,其中发行人现有 GBL 和 NMP 产能为 3.5 万吨,本次扩产产能 为 14 万吨,扩产幅度为 4 倍。 请发行人结合锂电池化工行业景气度、募投产品及其下游需 求情况、募投产品价格变化及最新趋势、发行人最近一期业绩下 滑原因及合理性、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募投产品潜在 客户及开拓进展等情况,说明本次募投项目扩产规模的合理性和 必要性,是否存在产能消化风险。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