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_公司与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豁免版)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审核问询函回复报告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 2023年 3 月 30 日下发的《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057 号,以下简称"审核函") 已收悉。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晶瑞电 材")会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 人")、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对审核函进行了逐项 落实并深入核查。 现就本次审核函落实回复及募集说明书修改情况提交贵所,请予审核。以 下回复中所用简称或名称,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函回复所使用的简称与募集 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以下回复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 况,均系因四舍五入因素所致。 本审核函回复中字体格式说明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