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总经理工作细则(2023年8月)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3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的行为,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厦门弘信 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第六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条 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 (一) 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 (二)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