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基于认真审核、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实 际存放与使用情况。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