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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弘信电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二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300657HON-Flex(300657)2023-10-26 09:1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第二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007-5 号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100005 电话(Tel):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国枫律证字[2021]AN007-5 号 致: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接受公司委托,担任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 顾问,并已出具了"国枫律证字[2021]AN007-1 号""国枫律证字[2021]AN007- 2 号""国枫律证字[2021]AN007-3 号"及"国枫律证字[2021]AN007-4 号"法 律意见书。 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所就弘信电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作废事项(以下称"本次作废")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