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 举。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经核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余华兵先生、崔启龙先生、范晋生 先生,我们认为: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 能力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