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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总经理工作细则
300670Daybright(300670)2024-02-26 11:56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前述人员应按 照《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满未逾5年;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 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 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