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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蒂股份: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之法律意见书
300673Petpal Tech.(300673)2024-07-16 10:28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广孚中心 13 楼 13F Guangfu Century City,Xiaoshan District,Hangzhou,P,R,China 311200 总机:(0571)83685215 传真:(0571)83685215 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之 法律意见书 敬启者: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或"中伦文德")接受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佩蒂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振标先生(以下 简称"增持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增持")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