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连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电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购买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 和管理的职能,降低公司运营风险。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全 体董事回避表决。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为本独立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