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独立意 见 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 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10 人调整为109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250.9万股调整为249.9万股。除上述调整内容 外,本次实施的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