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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新科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682LONGSHINE(300682)2023-11-24 10:52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所指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对本次 会议进行见证,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 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事实 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在此基础上,本所对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及以前所发生的事实 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 邮编:100005 电话:(86-10) 85191300 传真:(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章及《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