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的专项核查意见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朗新集团")拟以发 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 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10.00%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上 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小额快速"审核条件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接 受朗新集团委托,担任其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及《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中信证券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小额快速"审 核条件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朗新集团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邦道科 技 10.00%的股权,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和第十三条规定重组上市; 2、除本次交易外,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