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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685AmoyDx(300685)2023-09-08 11:28

3、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公 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时,全体激 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 解除限售安排(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