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澄天伟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300689CHENGTIAN WEIYE(300689)2024-07-10 10:32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 在2个月内召开。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 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监事会应当 切实履行职责,必要时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