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天伟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独立董事占 2 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