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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300689CHENGTIAN WEIYE(300689)2023-12-04 12:18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以及《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等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简称"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 事务所,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二)声誉良好,在承担企业审计业务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 录;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熟悉并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 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新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最近 3 年应未受到与证券期货业务相关的行政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