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万马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在审议有关 议案并仔细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后,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调 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调整 2023 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和增加关联单位,是基 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 1 - (此页无正文,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