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 订)》《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其委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 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