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霸传感: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4月)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交易 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 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证券事务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 证券事务部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登记备案工作和公司 内幕信息的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