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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霸传感: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4年4月)
300701senba(300701)2024-04-25 10:0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 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森霸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 原因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