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石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4年4月)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除上述职权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半数以上 独立董事提议可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 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 代表主持。 2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 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与会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可以豁免通知时限。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与会独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 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