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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CanlonCanlon(SZ:300715)2023-10-31 10:22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3〕1018 号 关于对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 通大道 8 号; 钱林弟,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李忠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季歆宇,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勇,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 东。 — 1 — 经查明,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股份) 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凯伦股份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5 月 19 日披露的《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关 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 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凯伦股 份存在被控股股东凯伦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伦控股)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4 月,凯伦控 股累计占用发生金额(不含利息)48,701.65 万元,其中,2021 年度日最高占用余额 16,450.00 万元,2022 年度日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