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 20 2 3 年 1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南京药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审计 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制度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 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 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原则上须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 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