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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和 ESG 管 理重要事项进行评估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占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南 京 药 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 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补选。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 及公司治理(ESG)能力及可持续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