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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石科技: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药石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作废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致: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药石科技")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南京药石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药石科技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及作废")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