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 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及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法律意见书引言 一、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股份"或"公司")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