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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4月修订)
300735DBG(300735)2024-04-22 13:01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 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