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威律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威律(意)字 WL20231017 号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 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 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 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 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 本次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召开本次大会的通知及提案,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