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百邦科技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关于对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中部分涉及财务报表项目 问询意见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北京百 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邦科技"或"公司")2023 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的财务报表,并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2024)审字第 70018786 号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百邦科技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对百邦科技的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公允反映了百邦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表发表审计意见,不是对上述财 务报表中的个别项目的金额或个别附注单独发表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以下简称:"贵部")出具的《关于对北京百华 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函件编号: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