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数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注销相关事宜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楼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天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杭州天地 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地数码")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法 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天地数码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 票期权注销(以下简称"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