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为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特设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部的审计、 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 制订本议事规则。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发生解聘或辞职情形的,不 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审计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审计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 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