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普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本保荐机构")作为杭 州迪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普科技"、"公司")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迪普科技拟使用不超过 7.00 亿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股东回报,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 的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及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以余额不超过 7.00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