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达 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达股份"或"公司")2022年向原股 东配售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运达股份及其子公司拟 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2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 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宜涉及的金额预计未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