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权证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 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健全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 1 页 共 9 页 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