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判断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独立意见 解 亘 刘礼华 沈菊琴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 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不存在 为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 的对外担保事项并延续至本报告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独立董事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