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简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简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 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简科技《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 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公司 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鉴证。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评价报告旨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 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 价指引)的要求,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