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简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二四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运作机制, 保障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简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