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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江苏卓胜微电子 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的规定,作 为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经讨论, 我们以独立和客观的立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所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及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我们认为本次被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均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 定,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