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出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五月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信 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 事和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经 委员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九条 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