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由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中 5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4.5749 万股不得归属,原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 146 人调整为 141 人, 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