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奥会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 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在董事会中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 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且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