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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奥会展: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的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第三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 在公司发生被恶意收购的情况下,如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的,继任董事会成 员中应至少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原任董事会成员连任;在继任董事会任期未届满的 每一年度内的股东大会上改选董事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章程所规定董事会组成 人数的四分之一。 公司发生被恶意收购时,不得为拟实施或正在实施恶意收购公司的任何组织 或个人及其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