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 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未发生规定中的不得归属/行权的情形。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