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二〇二四年一月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 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 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 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公司及子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 本制度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