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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鼎股份: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300824Buydeem Group(300824)2023-12-07 10:4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 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致,均为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各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的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会成 员人数为三人。 (三)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内任命。 (四)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条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1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