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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00827Sineng(300827)2023-08-22 10:11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441 号 致: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从业办法》")及贵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贵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关于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14点00分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和惠 路6号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 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