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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能电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
300827Sineng(300827)2023-12-13 10:21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上 能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 制度。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 使权益条件成就;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 应当在委员会成员中占有 1/2 以上的比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作为召集人,由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