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减少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进行调整。 (以下无正文)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张复生 赵永德 余 龙 2023 ...